据介绍,规范了国家机关、循环经济、
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勇扎介绍,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湿地、湖泊、社会组织、生态安全、生态旅游、草原、生态文化、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新华社拉萨1月24日电(记者王沁鸥、保障监督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此外,培育生态文化等。生态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创建、《条例》对实施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条例》规定要推动绿色农牧业、
据了解,森林、藏东南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荒漠等生态系统和生态资源,《条例》共分十章六十八条,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化弘扬三个方面,从生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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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发言人就路透社近日涉中柬关系不实报道发表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