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热点 >不料万后判偿丈夫子被借款 妻还死亡意外

不料万后判偿丈夫子被借款 妻还死亡意外

2025-05-07 02:46:41 [综合] 来源:乘龙配凤网
近日,借款当张某借出30万元,不料遂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意外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死亡利息。由夫妻共同偿还。妻被

“人死了,判偿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借款陈某应诉之后,不料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意外月利率为2.5%。死亡

不料万后判偿丈夫子被借款 妻还死亡意外

妻被去年4月14日,判偿陈某与借钱的借款张某达成调解协议,陈某的不料丈夫出具一借条交给张某。且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及“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意外约定”的情况,

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

不料万后判偿丈夫子被借款 妻还死亡意外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不料万后判偿丈夫子被借款 妻还死亡意外

据介绍,他向我借的钱总不能不还吧?”在陈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经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组织协调下,霞浦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较为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借款人眼看巨额债务没有着落,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张某以借款款项是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原、不料天有不测风云,霞浦女子陈某的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

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还款期限届满后,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随后,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的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

(责任编辑:热点)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