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沛河支行规遭安徽商业银行因违农村长丰法违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安徽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长丰农村
2024年8月15日,商业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河支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银行因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予以罚款40万元。沛河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法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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