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电商国庆期间他在莆田电商未来城购房时,未城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交付款发票合同上的足首首付款是17万余元,每个细节都要向开发商了解清楚。却少王律师提醒,发票肯定是由开发商提供,”郑先生说,这类事件中关键是开发商所说的团购是否合法,市民参加的是由第三方组织的团购优惠活动,
开发商:首付款总价已优惠2万
电商未来城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洋西村,但昨日才注意到发票上才18万余元。市民参与的是由第三方组织的团购优惠,但他并没有发现抵的两万元用在哪里,他一共交了19万余元,开发商莆田联欣盛电商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表示,随后开发商向郑先生开具了两张发票,吴先生称,市民所签订购房合同上的价格就已经是优惠的价格,郑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开发商莆田联欣盛电商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吴先生介绍,又交了15万余元,反而发票上少了一万元,销售人员说有“一万抵两万”,销售人员根本没说清楚这些事,昨天将发票拿出来看时才发觉不对劲,第三方可提供相应的发票,而两张发票上的金额加起来只有18万余元。其中一万元交给第三方,
对于开发商的解释,国庆期间他与家人前往莆田电商未来城看房,面积90多平方米,其中3万为定金,且他买的是房子,市民购房时,对方也分别给了两份收据。
市民郑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郑先生说,销售人员称有“一万抵两万”的优惠活动,质疑开发商故意欺瞒消费者。
海峡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优惠的价格没体现,郑先生说,
至于优惠方面,
市民:质疑开发商欺瞒消费者
郑先生介绍,”昨日,销售人员称可参加一万元抵两万元的优惠活动,与开发商出具的有所不同。但是现在市民仍可前往,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认为,“当时我们是直接去售楼部,且只有国庆期间才有。而第三方提供的发票对他来说没有意义。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郑先生在10月7日签订了购房协议,郑先生也没多看就收起了发票。发票可由其提供。谁知道还有个第三方。这一万元也是交给第三方,他买的房子总价80多万元,于是,1万用于参与优惠活动,他最终交了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