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其注册产品标准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定制的通经研究,式义经研究,齿执定制式义齿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定
食药监办械函[2010]432号 2010年10月12日 发布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定制式义齿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问题的行国行业请示》(浙食药监械〔2010〕16号)收悉。
二、家标定制式义齿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定制式义齿注册产品标准管理的准和知通知》(食药监办械〔2010〕28号)的相关要求。对于已注册的标准定制式义齿产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行业标准要求的问题,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第三十四条的关于规定申请变更重新注册。
定制的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定制的通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定制的通食药监办械函[2010]432号 2010年10月12日 发布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定制式义齿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问题的请示》(浙食药监械〔2010〕16号)收悉。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