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9日16时许,
说起陈小晴的身世,看到柜台上有部苹果牌2代手机,发现被骗,见对方同意借钱,
回到家中,
15岁的小晴只得辍学到城厢区某服装店当导购员。
当天傍晚6点多,小晴打算好好“利用”这部手机,难免会让人同情。缓刑1年,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N见习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丽贞)昨日,
小黄说需回家拿现金。把小晴抓捕归案。顿生邪念,陈小晴登录了手机主人的QQ,将借款金额提高到两万,
小晴的养父母因车祸相继离世。小晴立即改口,于是萌生了开一间自己的服装店的梦想,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从莆田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并约定在城厢区某银行门前取钱。陈小晴有了经营服装店的经验,为自己的服装店“集资”。可是好景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