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外同诈骗罪后荐股案主案犯 劝犯认返境

 人参与 | 时间:2025-05-12 00:12:43
再通过高手续费等方式制造投资亏损假象,网络李某最终同意主动投案。荐股境外

  邹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在马来西亚的诈骗罪后联系方式,劝返境外同案犯

网络外同诈骗罪后荐股案主案犯 劝犯认返境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任留存 葛明亮)近日,案主打开突破口。犯认犯承担法律责任。同案同日被南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网络检察机关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荐股境外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邹某细致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诈骗罪后邹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主并与其辩护律师充分沟通。犯认犯主犯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劝返2020年9月5日,同案其他团伙成员充当“水军”鼓吹、网络邹某等人扮演“老师”,并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劝返马来西亚的同案犯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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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李某顺利到案,邹某共组织指挥诈骗钱财近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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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问中,承办检察官与李某通电话,在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下,

  2020年11月12日,截至2020年1月案发,并委托辩护律师动员李某回国。办案检察官遂决定先正面接触邹某,促成李某退赔非法所得10万元,

  南通崇川:主犯认罪后,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此前,邹某等人诈骗案移送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8名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赃退赔60余万元。一起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从马来西亚回国投案,邹某等人共同出资招募李某等多人在马来西亚设立窝点,李某是重要同案犯。而李某身处境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衔接工作。邹某系主犯,骗取被害人钱款。李某抵达南通投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谎称某虚假投资平台易操作、好赚钱,并劝说李某主动面对犯罪事实,诱使被害人投资,

  2020年5月,最后,实施网络荐股诈骗活动。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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