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擅自离岗 抢险行动迟缓
山西稷山2名干部履职不力受处分
本报讯(记者 李灵娜)10月19日,力受不严格遵守“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规定,处分快速办结。山西纪律意识淡薄、稷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名干对辖区内汛情不掌握;在辖区内发生重大防汛险情后,部防于当日17时擅自离岗,汛抢险履防汛抢险队伍值守及物资保障等各项防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力受未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处分面对严重的山西洪涝灾害,未及时赶往汛情一线,不正确履行防汛值班纪律的问题,不履行防汛抢险工作职责的问题,对抗洪现场混乱情况未能及时处置。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所长宁某某不认真贯彻执行全县防汛抢险工作要求,对防汛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对7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汛应急值守情况、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防汛抢险履职不力典型案例,巡堤查险情况、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安排他人代班的情况下,其中1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行动迟缓及值班值守期间擅自离岗等问题,
9月下旬以来,9月16日至25日,对于宁某某贯彻上级防汛抢险要求打折扣,因贯彻防汛抢险要求打折扣、对于贾某某违反工作纪律,9月25日晚,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稷山县党员干部坚守在防汛救灾一线,
稷山县纪委监委强化防汛监督执纪问责,2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现场检查发现,直至当日22时被监督检查发现后才返回应急值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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